2021年以来,喀什地区财政部门坚决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和喀什地委、行政公署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3 1”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全地区经济延续稳定恢复态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1-12月喀什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1-12月喀什地区累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265306万元,同比增收33032万元,增长2.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8998万元,同比增收65977万元,增长10.76%。
(一)税收完成情况
图1:喀什地区1-12月份主要税种占比图
(二)税收增减原因分析
增收因素:一是经济运行平稳,市场主体有活力。喀什地区围绕“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主要目标,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累计完成520.15亿元,同比增长17.5%,两年平均增长27.4%,重点投资住房、道路、水利、教育、医疗等基础民生类项目,显著改善人居环境。从销售方开具发票情况来看,累计开具销售发票1560.64亿元,同比增加501.9亿元,增长47.4%,两年平均增长39.2%,累计开票739.5万份,同比增长37.5%,两年平均增长26.6%,企业总体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保持稳定增长。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五个行业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合计开票1258.18亿元,占比80.6%,入库税款38.07亿元,税收占比66.8%。
二是房地产行业引领增长,税收拉动作用明显。喀什地区五大行业“四增一平”。其中:房地产业投资额166.64亿元,增长62.2%,行业开票金额106.89亿元,增长近2倍,实现税收10.13亿元,增长47.6%,两年平均增长20.3%,增收规模位居行业第一位,增收贡献率达29.7%。批发和零售业在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的刺激下,居民消费能力持续释放,本年度开具发票的126个明细行业中,99个行业销售额同比增收,带动该行业实现税收12.98亿元,增长18.8%,两年平均增长4.9%。制造业、金融业盈利面同比扩大,带动行业税收分别入库6.42亿元、5.93亿元,分别增长19.5%、12.3%,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6%、7.7%。建筑业受本年支付进度影响,同比持平,两年平均下降8.1%。此外,电力行业本年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规模进一步扩大,累计退税达3.14亿元,同比扩大1.09亿元。
减收因素:一是非即期收入下降。耕地占用税本年收入612万元,同比减收6755万元,下降91.69%,去年清理一次性税收耕地占用税入库金额较大,本年无此项收入,耕地占用税成唯一下降税种。
二是受政策性影响形成减收。2021年1-12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以下调库22137万元,去年同期为21557万元,此项因素减收580万元。
(三)主要税种完成情况
主要税种完成对比情况见图2。
---增值税完成165701万元,同比增收25331万元,增长18.05%。增收原因:一是2021年以来喀什地区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为增值税增长奠定基础,2021年增值税分月收入见图3。整体来看本年增值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二是房地产业增值税增长迅猛,带动增值税增收15856万元;三是制造业发展形势向好。制造业销售发票金额208.11亿元,同比增加66.13亿元,增长46.6%,入库增值税同比增收2535万元;四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增值税基数偏低,今年增值税实现增收,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长17.53%。
图3:喀什地区1-12月份增值税分月入库情况
---企业所得税完成34893万元,同比增收6850万元,增长24.43%。增收原因:一是受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加影响,金融业贷款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4920万元;二是消费市场平稳恢复,行业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3920万元;三是房地产企业利润同比增加3.33亿元,带动企业所得税增收1480万元;四是企业所得税受去年政策性缓税影响,相应税款已于本年初入库,带动累计税收增收。
---个人所得税完成27307万元,同比增收6010万元,增长28.22%。增收原因:一是本年受疫情影响较小,复工复产态势较好,代开发票和工资薪金所得较去年明显增加,拉动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增加,其中经营所得增收2120万元,工资薪金所得增收1600万元;二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缓缴税款在本年缴纳,拉动个人所得税增收。12个县市个人所得税均实现增收。
---资源税完成2441万元,同比增收570万元,增长30.46%。增收原因:一是辖区内资源税受铜矿开采企业开采和销量影响较大,2021年1-12月伽师县铜矿开采企业收入较去年增加,铜矿销量增加拉动资源税增长20万元;二是本年国际油价上升,石油开采资源税同比增长18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3314万元,同比增收4262万元,增长22.37%。增收原因: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增值税和消费税附税,喀什地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源主要为增值税,2021年全年增值税增收25531万元,拉动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
---房产税完成17821万元,同比增收2661万元,增长17.55%。增长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受疫情影响较小,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营业时间多于去年,房产出租收入高于去年同期,12个县市中10个县市房产税实现增收;二是受房地产业销售额增长较较快影响拉动房产税增收。
---印花税完成13392万元,同比增收4349万元,增长48.09%。增收原因:我地印花税税源主要来自工程承包合同、销售合同等缴纳印花税,去年同期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签订交易合同大幅下降,本年无此项因素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本年大宗商品价格高于去年同期水平,12个县市中11个县市实现增收,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交易额明显增加,企业经营持续向好,订单(合同)数量攀升,拉动印花税增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0919万元,同比增收4653万元,增长17.71%。增长原因:城镇土地使用税为4月和10月缴纳,部分企业10月底缴纳11月入库,本年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小,经营持续向好,反映出该税种呈现增收态势。
---土地增值税完成27916万元,同比增收8165万元,增长41.34%。增收原因:2021年房地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房地产业投资额166.64亿元,增长62.2%,行业开票金额106.89亿元,增长近2倍,有力推动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拉动土地增值税增收,特别是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等“一市两县”城市群在房地产经济带动下,房地产销售火热,本年累计增收8068万元,对土地增值税增收贡献率为98.81%。
---车船税完成16642万元,同比增收2227万元,增长15.45%。增收原因:该税种主要与辖区内小汽车保有量有关,喀什地区人口和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拉动该税种增收,接近年底汽车销量有所增加。
---耕地占用税完成612万元,同比减收6755万元,下降91.69%。下降原因:该税种为一次性税收,月度波动较大,本年下降原因为非即期收入下降,去年房地产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2370万元,部分非税土地出让金更正至耕地占用税2504万,对辖区内富民安居房占用耕地情况进行后续管理一次性入库税款1250万元,本年无三项收入,同比下降6124万元。
---契税完成41882万元,同比增收20021万元,增长91.58%。增收原因:一是喀什地区房地产市场较为火热,1-1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投资增长,特别是喀什中心城市不断发展,土地出让、房屋销售等行为增加,涉土类税收成为重要增长点,一次性购买大宗土地交易增加,拉动契税大幅增收13086万元;二是去年受疫情影响,零散契税下降,今年受疫情影响较小,房屋销售等交易较去年大幅增加,增量房、存量房(包括住房和商铺)契税增收,零散契税大幅增收,12各县市均实现增收,合计拉动契税增收7317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1154万元,同比增收140万元,增长13.81%。喀什辖区内该税种主要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缴纳,1-12月企业较去年受疫情影响较小,生产经营时间增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增加,拉动税收增加。
(四)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1-12月完成非税收入271367万元,同比减收10681万元,下降3.79%。非税收入来源占比见图4。
图4:2021年1-12月非税收入来源占比(万元)
(五)非税增减原因分析
非税同比完成情况见图5。
图5:喀什地区1-12月非税收累计完成情况(单位:万元)
增收因素:一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351万元,同比增收16837万元,增长90.94%。主要是2017年-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加,喀什地区本级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资金26593万元,同比增加15793万元,拉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二是其他收入40839万元,同比增收9808万元,增长31.61%。主要是各县市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同期缴库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减收因素:一是捐赠收入7561万元,同比减收19045万元,下降71.58%。主要为去年同期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企业及社会捐赠较多,拉高去年同期基数,本年来看下降明显,其中叶城县捐赠收入同比减收2988万元,疏勒县捐赠收入同比减收7079万元,麦盖提县捐赠收入同比减收1726万元,岳普湖县捐赠收入同比减收2225万元;此外伽师县去年受地震影响,收到捐赠收入较多,本年无此项因素。
二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4052万元,同比减收12279万元,下降14.22%。下降原因为2021年各县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普遍下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合计21526万元,同比减收18961万元。
三是专项收入23327万元,同比减收7552万元,下降24.46%。减收原因为教育资金收入下降影响,本年教育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减收9286万元,导致本年专项收入下降。
四是罚没收入31036万元,同比减收1565万元,下降4.80%。减收原因为一次性收入下降,去年同期其他一般罚没收入12526万元,本年为6130万元,减收6396万元,导致罚没收入下降。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21年1-12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6308万元,同比减收32945万元,下降5.3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部分县市新增招拍挂的出让土地数量减少,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减收28301万元;二是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减收82852万元;三是一次性收入减收2680万元,地区昆仑公司上年缴纳2018-2019年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承包费2680万元,属于一次性收入,今年同期无一次性收入。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喀什地区地方财政累计支出完成8568801万元,同比减支489978万元,下降5.4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87458万元,同比减支705901万元,下降8.62%。
具体来看减支因素:一是农林水支出1471211万元,同比减支666713万元,下降31.19%。减支原因为扶贫支出大幅下降,1-12月扶贫支出1464628万元,同比减支563545万元。今年到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专项102.03亿元,较2020年151.87亿元减少49.84亿元;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般债券6亿元,较2020年36.56亿元减少30.56亿元,拉低农林水整体支出。
二是住房保障支出260068万元,同比减支148247万元,下降36.31%。减支原因为各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减少,导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下降,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548套,较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成数16946套减少11398套,下降67.26%。从资金支出情况看,本年扶贫科目支出901083万元,同比减支563545万元。
三是交通运输支出117872万元,同比减支46925万元,下降28.47%。主要原因为重点建设项目本年支出资金有所减少,喀什机场改扩建项目资金17000万元去年已支付本年无此项支出,塔什库尔干县机场建设资金本年减支25989万元。
增支因素:一是城乡社区支出343223万元,同比增支113439万元,增长49.37%。主要受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结算金额增加影响,如支付深圳产业园五期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18370万元、喀什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进度款5655万、城北转化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等资金4520万元等,拉动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增支130888万元。
二是节能环保支出142905万元,同比增支4742万元,增长3.43%。增长原因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污染防治和能源管理方面支出,如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项目、河湖综合治理、煤改点等项目支出增加,受此影响污染防治增支1571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81343万元,同比增支215923万元,增长24.95%。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支242000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以来,地区财政局积极成立财税联席办公室,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不断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提升组织收入质效。2021年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20年增长10.76%,较2019年增长16.76%,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3.16%,非税收入同比下降5.29%,税收收入增速明显快于非税收入。同时税收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达到60%,较上年同期提升6.0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二)优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安排一般性支出,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2021年预计“三保”支出354.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有力保障基本民生、机构正常运转和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其中:教育支出182.87亿元,增长2.05%;城乡社区支出34.32亿元,增长49.37%,各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79%。
(三)主体税种全面增收,地方十税“九增一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喀什地区主体税种,分别实现税收(全口径,下同)27.5亿元、9.39亿元、5.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8%、33.1%、32%,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4%、1.8%、10.2%(剔除增量留抵退税因素),三大税种合计税收贡献达66.8%。地方十税中,耕地占用税因一次性因素影响抬高同期基数,造成本期减收,其余9个税种均实现同比增长。
(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企业信心显著提升。市场主体发展的数量,堪称地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2021年设立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共有27.06万户,较去年同期增加9.82万户,同比增长57%,两年平均增长130.8%。其中:个体工商户21.9万户,同比增加8.59万户,增长64.7%,两年平均增长170%;企业及非企业性质的单位纳税人5.16万户,同比增加1.23万户,增长31.4%,两年平均增长50.4%。随着自治区党委将喀什打造成为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政策落地和地委激活市场活力、促进“夜经济”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对喀什经济发展充满信心,加之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政策扶持,投资喀什的意愿明显增强。
(五)经济运行平稳,市场主体有活力。紧紧围绕“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主要目标,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项目建设,从销售方开具发票情况来看,累计开具销售发票1560.64亿元,同比增加501.9亿元,增长47.4%,两年平均增长39.2%,企业总体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保持稳定增长。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五个行业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合计开票1258.18亿元,占比80.6%,入库税款38.07亿元,税收占比66.8%。
四、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财政措施方面
(一)对房地产业依赖程度较高,制造业税收占比低。一是房地产依赖程度较大,从长远看过度依赖房地产不利于税收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制造业税收占比较低,与其他地州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制造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本地劳动力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但税收贡献有限。
(二)财政刚性支出多,支出压力不断增加。落实保民生、保稳定所需资金较多,需要财政提供大量资金,地县财政资金收支压力依然突出。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喀什地区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自治区“3 1”工作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信心保目标,对照任务强措施,向上争取抓机遇,加大投入促进发展。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严格把好预算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执行好各项经费开支标准。⠼/span>
(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的通知》(新财预〔2021〕62号)要求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已建立有效组织收入联系机制,成立喀什地区财税联席办公室,加大收入监控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堵漏增收;二是加大重点行业管理,跟踪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投资与项目进度,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均衡入库;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收支执行分析工作,按月分析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详细掌握收支变动原因,增强收入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四是用好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涵养税源;五是严格减免税管理。落实好“减、免、缓、退、抵”等优惠政策。
(二)做好“三保”工作,兜牢兜实县级“三保”底线。一是强化“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确保“三保”底数清。对县级“三保”预算实行全覆盖审核,重点审核基础数据、保障标准情况,保障标准审核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的保障标准等情况。二是足额安排县级“三保”预算,确保“三保”有重点。预算安排均突出重点,足额安排基本民生、工资和机构运转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三是严格执行财政运行监测,确保“三保”执行稳。按月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重点监测“三保”预算资金保障情况、“三保”支出预算执行、国库库款保障、重大风险管控等情况,确保财政总体运行平稳,能够完全履行“三保”支出责任。四是落实县级“三保”考核机制,确保“三保”责任实。按月对县(市)“三保”保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三)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提请行政公署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导全地区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所有的办公运行、后勤保障、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等非刚性非急需支出都要行简约、倡简朴、戒奢华,促进行政成本明显降低。二是将落实落细“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巩固和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四)硬化预算约束、严肃预算调整程序,不断规范理财行为。一是严肃预算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二是严肃预算调整程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根据当年财力情况,从严控制、从严审核,坚决不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的支出事项。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