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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喀什地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3日 点击数:

第一部分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情况(1张):《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⑴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的权益;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地直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负责管理和盘活破产企业的资产。

⑵负责对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通过法定程序对自治区、地区党委授权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研究制订地区国有资产总体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代表行署向部分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

依法对县、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⑻承办地委、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全额拨款,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会计制度。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与上年无变化。内设科室共4个,行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统计监督科。无下设单位。

(三)机构人员情况

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4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1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125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92万元,减少8.95%,主要原因为:2016年有一次性项目改制企业土地出让收益奖励174.95万元,2017年没有此笔项目,项目支出减少。支出1253.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92万元,减少8.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及压减的相关规定,节省开支。

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385.70万元,实际收入1251.96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866.26万元,增长2.24%,主要为:自治区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563.26万元,喀什地区本级企业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52.10万元,阳光集团管理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52.24万元,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75万元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预算调整项目。

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385.70万元,实际支出为1253.08万元,增加867.38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为:自治区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563.26万元,喀什地区本级企业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52.10万元,阳光集团管理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52.24万元,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75万元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预算调整项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5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1.56万元,占98.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40万元,占1.63%。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04.70万元,降低7.72%,主要原因为:2016年有一次性项目改制企业土地出让收益奖励174.95万元,2017年没有此笔项目,项目收入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数为385.70万元,实际收入1251.96万元,增加866.26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为:自治区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563.26万元,喀什地区本级企业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52.10万元,阳光集团管理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52.24万元,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75万元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预算调整项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5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3万元,占23.58%;项目支出957.55万元,占76.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本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6.96万元,降低8.5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及压减的相关规定,节省开支。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385.70万元,实际支出为1253.08万元,增加867.38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为:自治区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563.26万元,喀什地区本级企业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52.10万元,阳光集团管理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52.24万元,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75万元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预算调整项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31.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5.1万元,减少9.22%,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及压减的相关规定,节省开支。

财政拨款支出123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36万元,减少10.03%。其中:基本支出275.13万元,项目支出957.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及压减的相关规定,节省开支。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元,降低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项目资金的支付力度,减少存量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5.70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收入1231.56万元,增长845.8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为:自治区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563.26万元,喀什地区本级企业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52.10万元,阳光集团管理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52.24万元,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75万元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预算调整项目。

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85.70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支出1231.56万元,增长845.8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为:自治区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563.26万元,喀什地区本级企业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52.10万元,阳光集团管理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52.24万元,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75万元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预算调整项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36万元,减少10.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及压减的相关规定,节省开支。其中:

按功能分类科目,学前教育支出9.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8万元,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858.36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31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2万元,其他支出10.5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780.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2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4.5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85.70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支出1232.68万元,增长845.8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为:自治区区属企业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563.26万元,喀什地区本级企业95年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52.10万元,阳光集团管理地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52.24万元,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75万元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为预算调整项目。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无与预算相比情况。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与预算相比情况。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元,降低10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加大项目资金的支付力度,减少存量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7万元,比上年减少0.31万元,降低10.40%,减少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31万元,降低10.40%,减少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喀什地区国资委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油料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接待费支出。喀什地区国资委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7万元,实际支出2.67万元,实际支出与预算相比保持一致,没有增减变化。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喀什地区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万元,比上年减少7.32万元,降低53.31%,主要原因是今年生活补贴由商品服务支出列支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列支。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喀什地区国资委政府采购计划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3万元;实际采购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3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资产总计1100.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3.94万元,固定资产56.12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辆,价值22.99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3.13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喀什地区国资委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158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158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有偿使用收入158万元为喀什行署北京联络处房产出租收入48万元,喀什行署乌鲁木齐办事处房产出租收入11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为957.5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为0

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5(类)02(款)01(项):指幼儿园人员生活补助;208(类)05(款)05(项):指单位负担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6(款)99(项):指对企业改革发展改补助,包括地区本级企业1995年以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自治区财政承担的新疆路桥第一工程处、新疆六建离退休人员三项费用;215(类)07(款)01(项):指地区国资委本级行政运行费用,包括工资、基本公用等;215(类)07(款)02(项):指地区国资委本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项目经费,包括工作经费、原地直企业负责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返还企业土地出让金、业务经费;215(类)07(款)99(项):指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包括地区本级关闭破产企业退管办人员工资、喀什阳光集团管理的地直门面补偿款、维修基金、阳光集团产权转移税费;221(类)02(款)01(项):指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包括为民办实事经费、第一书记安置费等。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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