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于2022年3月9日印发了《喀什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为贯彻落实《新疆教育现代化2035》《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1〕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6号)精神,结合喀什地区义务教育工作实际,地区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喀什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对指导喀什地区各县市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以后,喀什地区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研究、资料汇总、《实施方案》编撰等工作;2021年12月,形成《实施方案》框架以后,在内部征求意见;2022年1月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吸纳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委组织部、地区发改委等22个地直单位意见建议;2022年2月经地区教育局党组专题讨论审核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呈请行政公署分管领导审阅,提交行政公署常务会议审议。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喀什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总结喀什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成就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校额班额达标创建、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持续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持续提高社会认可度等内容。第四部分为创建时间。明确了各县市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时间要求。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督导检查等保障措施。
2021-2035年,是党中央确定的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历史时期。喀什地区将全面建成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地位相匹配的国际枢纽城区,全地区各县市将同全疆、全国各县市一道,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县市创建工作,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达到较高水平,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义务教育事业事业发展要以“优质均衡”为目标,立足于喀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区域发展的定位相匹配,与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相融合,与多元化、多层次教育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平、高效的义务教育服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高教育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与基本均衡发展有效衔接,推进教育发展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无缝对接,强化教育顶层设计,拓展教育发展格局,加强教育基础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发展内涵,构建义务教育发展新蓝图、新姿态、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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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喀什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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