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依努尔·艾尼瓦尔委员: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给予泽普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支持的提案》(第1311号)收悉。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行政公署办公室、地区文广旅局研究落办。现答复如下:
一是自治区党委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自治区党委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高度重视,连续三年,每年给泽普县拨付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共150万元,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阵地资源,整合“四馆一中心”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共150万元,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2022年,拨付36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戏曲进乡村,拨付20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拨付31万元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为泽普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有效运行提供了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是上海援疆资金予以大力支持。泽普县作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的试点县,县委主动谋划,从2020年开始,连续三年申请上海援疆资金1363.45余万元,其中2020年申请项目资金503.45万元,2021年申请项目资金200万元,规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所15个、站157个、点28个。在此基础上,2022年申请上海援疆资金360万元,同时乡镇(场)、村(社区)及部分包联单位申请配套资金300余万元,全面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所站点的拓展建设。
三是高质量高标准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拓展建设。今年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泽普县大力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截至目前,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所站点的拓展建设进度完成90%以上,5月底前全部完成拓展建设。
谨此回复,感谢您对泽普县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您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