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附起草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9001诚信金沙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602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3-07-26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地区发改委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喀什地区航线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181779625@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
来源: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点击数:

进一步提高喀什机场至国内外航线网络覆盖范围,提高喀什航空网络通达性、保障性,推进喀什铁、陆、空多式联运模式发展,促进内地开放性产业向喀什转移,带动喀什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航线网络通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地区发改委制定了《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3727日至84日。

请各单位、个人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1181779625@qq.com

二、以信函邮寄至喀什地区发改委(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18,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823132

附件: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726日  


关于《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喀什是我国向西开放和沿边开放的桥头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域增长极、中巴经济走廊的起点城市和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将喀什地区列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9个组团之一,《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也将喀什列入南疆城市群的区域中心,《新疆民航“十四五”规划》将喀什机场定位为南疆向西开放的区域次枢纽国际机场,区域中转机场,南疆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口岸及e类备降机场,疆内特色旅游机场。航线培育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喀什至国内外航线网络覆盖范围,提高喀什航空网络通达性、保障性,有利于实现喀什全方位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缘区位优势,形成覆盖南疆、连通北疆、面向中亚南亚、延伸至欧洲的国际物流枢纽区域中心。

根据《关于自治区民航支航线补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30号)及《自治区进一步促进支线航空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18165号)文件,明确支持鼓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积极出台航线补贴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航线网络通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号)文件规定,自治区财政只对各地(州、市)支线机场之间互飞航线给予补贴,涉及各地(州、市)支线机场飞乌鲁木齐及飞区外机场不予补贴。明确由各地(州、市)对各支线机场到乌鲁木齐机场、各支线机场到区外机场的航线给予补贴,同时根据所在地机场情况对投放过夜飞机、中转旅客、空铁联运等提供补贴。

前期地区通过出台航线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喀什机场至国内外航线网络覆盖范围,提高了喀什航空网络通达性、保障性,推进了喀什铁、陆、空多式联运模式发展,促进了内地开放性产业向喀什转移,带动喀什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变。因现行《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客货运航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规〔20223号)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航线网络通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号)补贴范围有所重合,为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要求,需废止《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客货运航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制定《喀什地区航线补贴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航空运输已成为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大力发展喀什航空运输产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带动喀什综合保税区的融合发展,促进喀什乃至南疆地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喀什国际机场作为国家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南疆支点和中巴经济走廊的航空枢纽港功能,推动南疆航空新型产业发展,助力富民增收。

(一)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从国际来看,喀什与周边八个国家接壤或毗邻,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独特区位优势。航空运输可以担负起丝绸之路建设的先行者,推动开辟以喀什为始发直接通达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经济城市的货邮航线,拓展联通国内枢纽城市直通喀什空货航班,从贸易、金融、交通以及文化交流等方面积极加快向西开放进程,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喀什交通网络从末端型亚欧交通枢纽中心重要节点转变。从国内来看,在机场之间布局航线网络,可以在短时间内搭建起城市之间的沟通桥梁,喀什至北京、西安、上海、广州、济南、深圳、郑州、长沙、成都、重庆、兰州、南京等航线均已开通,有利于发挥喀什经济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辐射作用。

(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喀什产业结构单一,占市场规模有限,航空运输业可以作为喀什当地经济发展新的动力源。十三五期间,新疆民航对自治区经济贡献约2800亿元,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航空运输不仅仅是一种交通运输方式,而且已成为区域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快速通道。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新兴产业产品、传统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产品,对航空运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喀什机场作为南疆规模最大的支线机场,依托完善的机场条件可形成以民航机务维修、航材供应、通用航空、商旅服务、航空物流、地面服务为体系的全产业链。喀什机场作为百万级支线机场,航空业务量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国际民航相关组织的数据分析测算,航空运输对经济的贡献率为gdp8%,每增加1%的航空运输消费,可以拉动7%的其他相关消费,每百万旅客吞吐量可以产生18.1亿元人民币经济效益,航空公司每投入一架运力将带来至少2.5亿元的经济效益。

(三)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民航不仅仅是一种交通运输方式,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开辟航线增加航班不仅仅给机场带来客货流,航线网络更直接连接着区域产业链。旅游方面,航空出行方式具备安全、快速、舒适和实惠等优点,这给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最根本的保障,不仅可以促进旅游业的升级转型还使城市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的得到一定提升。物流方面,2020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航空货运设施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转变重客轻货观念,客货并举协同发展。航空运输适应贸易距离长、范围广、时效强等要求,成为经济发展驱动力,是现代物流的重要支撑,随着跨境电商快速发展,航空物流市场空间巨大。消费方面,临空经济对于城市的经济拉动明显,临空经济可以覆盖机场周围15公里的区域,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消费升级需求不断高涨,临空经济区依托枢纽机场,通过建立高效的通关系统,可以深度融入跨境电商、仓储物流、免税展销国际高端商品消费链条,链接国外高端商品(高端电子产品、生鲜产品、奢侈用品、高级美妆产品等),引进国外商业贸易、医疗健康、文化创意企业,发展高端会展、跨境电商、免税购物、健康服务、文化展贸、总部经济等新兴业态,立足城市、服务城市群,引领区域商贸旅游消费升级。

(四)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机场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主要为城市提供服务功能,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尤其枢纽经济的兴起,机场不再仅仅是城市的交通通道,越来越多的城市借助机场改扩建、新建的契机,围绕枢纽机场规划建设宜业宜游宜居的临空经济区,除了临空相关产业外,还不断集聚居住、休闲、商业、教育、医疗等功能,航空枢纽港+临空产业+航空新城,使得机场片区从传统的运输功能区发展为产城融合的城市新空间,影响整个城市的发展走向和功能重塑,空港城市逐步兴起。航空运输可以通过聚集社会发展中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等优势资源,形成以机场为基础的航空大都市,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增长,不仅可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同时还能大量增加当地就业、促进消费,实现航空运输产业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耦合效应。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

1.《关于自治区民航支线航线补贴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30号)中四、地州自行补贴部分各地(州、市)可结合自行制定办法对本地区支线航线进行补贴。

2.《自治区进一步促进支线航空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18165号)中二、重点任务(二)中支持有资质的通用航空企业在疆内支线机场开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业务,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机场运营补贴标准。三、政策措施(一)完善支线航空补贴政策,促进支线航空快速发展,支持和鼓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结合自治区支线航线补贴办法,积极出台航线补贴政策,激励航空公司开通更多支线航线,促进空中公交航线快速发展。

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航线网络通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号)文件附件《自治区国内客运航线补贴暂行规定》中(二)各地(州、市)对各支线机场到乌鲁木齐机场、各支线机场到区外机场的航线给予补贴,同时根据所在地机场情况对投放过夜飞机、中转旅客、空铁联运等提供补贴。

起草过程

2022822日《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客货运航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规〔20223号)随着塔什库尔干红其拉甫高高原机场通航运营以及通用机场群加快建设,现行《喀什地区客货运航线补贴实施方案》文件面临补贴标准低、难以解决高高原机场航班运行成本较高、航线培育周期较长、难度大的问题,不能维持航线稳定运营,且补贴范围未涉及通用机场。20235月结合自治区文件要求和喀什地区航空业发展现状,地区发改委起草拟定了《管理办法》。

714日,地区发改委征求山东省、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喀什海关,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局、司法局、外事办公室、审计局、商务局,民航喀什监管局、喀什机场等单位意见建议。结合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地区发改委修改《管理办法》。

720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交行署常务会议研究。

726日至83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后,经收集无意见。

四、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地区发改委对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第二条改为喀什地区航线补贴资金由喀什地区统筹资金安排,资金使用控制在筹集到位资金范围内,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当年度未执行完成的航线补贴结余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补贴资金用于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及地区各通用机场客货运航线培育,本办法的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纳入喀什地区预算绩效管理。

二是进一步明确补贴标准。第十三条改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在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原有国内、国际定期航线停飞1年后,重新运营的航线,从复航之日起按新开辟航线补贴标准继续给予补贴,但停航前已享受补助的时间累计计入复航补助期限。

三是确保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合法合规性。地区财政局按照补贴资金使用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地区司法局提供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需履行的手续清单。

是明确航线补贴管理办法制定依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是《自治区进一步促进支线航空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办法〔201816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航线网络通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8号)中明确各地(州、市)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办法对本地区航线进行补贴。

五、评估论证情况

710日,地区发改委组织委对口援疆协调中心、国民经济综合科、基础产业科、办公室、财务室、“一带一路”科、社会发展科,喀什机场等单位和部门对《管理办法》进行了内部评估论证,一致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能够通过布局喀什地区航线网络,精准运力投放,强化运行保障,形成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高端产业体系,进一步巩固疆内次枢纽机场地位。

六、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补贴原则。主要为管理办法对航空公司在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及地区通用机场需要支持培育的航线给予补助;明确补贴资金由地区统筹资金安排,专项用于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及地区通用机场客货运航线培育;解释方案涉及名词的定义。

第二部分为补贴范围。明确了客运、货运航班、过夜运力、设立基地、通用航空、旅客吞吐量的补贴范围。

第三部分为补贴标准。新开国内直飞客运航线,根据盈亏情况按每航班客座率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补贴;高高原机场按照一线一议方式进行补贴;新开国内直飞客运航线按客座率进行动态补贴;新开国际和港澳台地区客运航线根据航程距离及执飞机型,按照一线一议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对在机场过夜的运力每年补贴200万元/单架;对在喀什机场、莎车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设立基地的航空公司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补贴;货运航线按月载运率进行动态补贴、对开通直达目的地往返的国内国际全货机(含客改货航班)航空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补贴;通用机场对年度飞行达到架次的通用机场,每年给予运营公司补助;新开通的通用航空载客运输固定航线年度运营发生亏损的,对执飞通用航空企业按照最高0.8万元/小时进行补助;旅客吞吐量增量给予补贴;对于喀什新开直飞援疆四省市航线,鼓励相关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给予配套补贴。

第四部分为补贴管理办法。明确补贴申请程序、资金监督管理等事宜,确定管理办法202391日起实行。

七、其他情况说明

1. 喀什地区航线补贴资金由喀什地区统筹资金安排,资金使用控制在筹集到位资金范围内,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当年度未执行完成的航线补贴结余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2. 航线补贴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3. 航线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地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地区发改委提供的资金申请拨付资金,使用币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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