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喀署办发〔2019〕119号)相关要求,6月9日,通过行署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截至目前,未收到公众任何修改意见。
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索引号 | 01037361x/2023-00902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28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未收到公众任何修改意见。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8号令)、《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喀署办发〔2019〕119号)相关要求,6月9日,通过行署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截至目前,未收到公众任何修改意见。
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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