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提前下达喀什地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873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27777万元、以工代赈任务2554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8369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369万元、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83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623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村、脱贫户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以及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林场、牧场发展等。
索引号 | 01037361x/2023-01234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近日,中央提前下达喀什地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8734万元 |
来源: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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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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