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001诚信金沙

来源:喀什地区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结合喀什地区水利局实际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喀什地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326,电话:0998-2522258,邮编:8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地区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及回应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地区水利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许可信息4条,公示公告4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地区水利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3年,地区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地区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主动检查、及时更新,及时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程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相关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条例》和和自治区、地区有关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配合行署办公室做好"喀什地区行政公署”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将水利相关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2023年地区水利局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络舆情回应引导、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群众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取所需信息,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以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地区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开展重点政策持续宣传还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二)改进方向:一是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把握信息宣传的主动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政策要求,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喀什地区水利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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