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喀什地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9001诚信金沙

索引号 01037361x/2024-00265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4-28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按照自治区、地区粮食产能提升工作部署,加力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以持续提升粮油单产水平为目标,促进地区全年粮油作物增产丰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点击数:

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关于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有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地区粮食产能提升工作部署,加力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以持续提升粮油单产水平为目标,促进地区全年粮油作物增产丰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科技、挖潜力、树标杆为基本路径。坚持将科技作为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支撑,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成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打造发展一批规模化高产示范主体,推动粮油作物增产挖潜,不断提升粮油作物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全方位、提单产、出实绩为基本任务。聚焦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兼顾水稻、油菜、花生等重点作物,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立足生产实际,突出不同区域、不同环节生产特点,出实招、见实效,全方位提高粮油作物单产水平,促进全年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

——坚持强引导、重监管、造氛围为基本遵循。以引导农民落实关键生产技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将奖补资金监管由事后补救事前预防转移,实行主体申报、县级核实、建立台账,严肃奖补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确保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落实落细。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1.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小麦、玉米和大豆为重点,兼顾油菜、水稻、花生等作物。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小麦绿色节水增产,油菜封闭除草控肥增效,水稻育秧机插栽培等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具体实施作物由各项目县结合实际确定。项目实施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重复。2.项目县市20%的资金可用于主要粮油作物高产创建试验示范,实施“百亩攻关、千亩示范、万亩创建”工程,对地县粮油作物高产示范点位在良种使用、先进农机具应用、化学调控、化学除草、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环节进行补助,建设区域性高产示范田,资金在10万元以内的要打造1个百亩攻关田或1个千亩示范田,资金在10-20万元的要打造1个百亩攻关田和12个千亩示范田,资金在20-30万元的要打造12个百亩攻关田、23个千亩示范田或1个万亩创建田(需经自治区、地区专业技术人员测产认定),鼓励通过项目补助与新型经营主体(含大户)开展高产示范联创联建,带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

(二)申报主体。2023年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单产水平较全县平均水平高10%以上的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奖补方式。各县市结合下达资金总量和申报主体粮油种植面积情况,按照单产水平由高至低的顺序,采取阶梯化设置,以现金或物资奖补形式,择优兑付。具体奖励名额由各项目县结合实际确定。

(四)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标准不少于50/亩。各实施县市结合资金总量、种植面积、规模种植主体个数,对同一实施主体自行确定奖补上限,原则上对同一实施主体的奖补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亩,超过2000亩的按2000亩进行计算,防止垒大户情况发生。

三、工作程序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按照细化方案、广泛宣传、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实名公示、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实施。

(一)细化方案。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方案,明确种植品种、面积规模(不含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条件和奖补方式等。

(二)广泛宣传。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广泛宣传,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愿申报。

(三)主体申报。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按程序申报奖补资金,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申报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

(四)过程记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五)县级测产。在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测产,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实名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作物、申报面积、单产水平、应用技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或奖补物资。

(七)资金奖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和奖补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种植主体发放奖补通知书,农民领取奖补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组织奖补资金发放,明确奖补资金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不能搞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首次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促进本地粮油单产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应于2024930日前将本县市实施方案报地区农业农村局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113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地区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服务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责任意识,明确本地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统筹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科研院所单位力量,用好自治区粮油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力量,加强项目指导服务,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特别要围绕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做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和各类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项目实施目的,避免出现农户上访问题。同时,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积极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本区域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全过程管理。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且全部用于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各项目县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卡,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地区农业农村局将适时检查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督促各县市做好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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