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喀什地区草原保护建设,实现草原合理永续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草原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喀什实际起草了《喀什地区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2025年)。
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5月11日至6月11日。如有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8-2825845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喀什市世纪大道四号(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844000
附件:1.《喀什地区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2.关于《喀什地区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1—2030)》的起草情况说明
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