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各部门:
《喀什地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已经行政公署第十八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喀什地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前言
“十三五”期间,喀什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团结带领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上下同心、尽锐出战,闯关夺隘、攻城拔寨,取得了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脱贫成效,如期夺取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全地区29.48万户119.57万贫困人口高质量脱贫、1543个贫困村高质量出列、12个贫困县市高质量脱贫摘帽。困扰喀什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历史性消除。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由于喀什地区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缓慢,现有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遍规模不大,产品附加值低,品牌培育创建不足,市场竞争力弱,精深加工转化率不足。农村村庄分布点多线长,偏远村、边界村占比大,建设成本高。农民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差,劳动技能缺失,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巨大压力。“十四五”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转轨期、工作过渡期、机制衔接期,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对口援疆、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中国(喀什)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等深入推进,喀什“三农”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只有认清发展优势、用足用好优势、巩固扩大优势,就一定能够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结合《喀什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喀什地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喀什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业发展、水安全保障、交通运输(公路)、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等行业部门“十四五”规划为依据,编制《喀什地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本规划涵盖全地区所有乡村人口、行政村(社区),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特殊困难群体、脱贫基础薄弱村、发展滞后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为重点巩固拓展对象,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提升县域整体发展水平等为重点任务,为指导“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践提供依据。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5年,即: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全地区12个县市全部为贫困县,其中:11个为深度贫困县、占全疆的50%;1543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1021个、占全疆的47.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48万户119.57万人、占全疆的38.5%。2014年建档立卡时贫困发生率30.3%,较全疆的19.4%高10.9个百分点,较全国的7.2%高23.1个百分点,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大、致贫原因复杂,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党的十八大以来,喀什地委、行政公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自治区党委“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聚焦“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五通七有”,强力推进“十二项工程”“十个全覆盖”“四个一工程”,加强调研、解剖麻雀、精准施策,量身打造“一村一方案”“一户一策”“一人一岗”,农村面貌和群众精神风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十三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2020年全地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13万元,“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累计29.48万户119.5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54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2个贫困县市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历史性得到解决。
——“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自治区党委“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措施,因地制宜细化脱贫攻坚举措,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新疆特色、喀什特点的脱贫攻坚之路。贫困群众生活显著改善,收入大幅增长,2020年预计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1383.8元,较2013年的1872元增长6.08倍,年均增幅29.42%,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全地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由“十二五”末的99.8%提高至99.96%,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6年以来均超过95%,且均高于国家标准。2017年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学前至高中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教育实现全覆盖。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构建了“四位一体”兜底保障机制,所有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完成1543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合格村医,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合格医生“空白点”实现了清零。累计100余万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扎实开展了全面免费健康体检,大病集中救治病种从7种逐步扩大至37种,救治率达99.85%,尤其是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从2018年到2020年下降了47.8%;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规范有序,为签约患者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实施了有效治疗。实现安全住房有保障,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贫困人口于2019年底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
——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历史性改善。脱贫攻坚以来,全地区共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52项,累计完成投资64.05亿元,建成投用百人以上运行水厂105座、百人以下供水工程115个,使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供水保证率达90%、自来水入户100%全覆盖,实现了12县市农村人口全部达到饮水安全验收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水质四项指标要求,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2016年—2019年完成16290户71173人搬迁任务和96个安置点建设,搬迁对象全部入住,2020年莎车县、叶城县获得全国“十三五”搬迁工作成效明显县,莎车永安管委会安置区、叶城阿克塔什安置区获得全国“十三五”美丽搬迁安置区。2014年以来,提升农村电网、通讯质量,健全农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路19358.46公里,解决2302个村通动力电需求,完成塔县、叶城等山区19个深度贫困村通动力电、271个贫困村通宽带网络、所有贫困村通硬化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或通讯,偏远山区基本实现大电网延伸全覆盖,供电“卡脖子”、低电压、可靠性差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变。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院内院外“六件事”持续推进,“三新”活动广泛开展,村容村貌环境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疆平均水平,全面消除“视觉贫困”,贫困乡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民生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推进“两托一流转”,加大就业技能培训,精准对接岗位,给予就业奖补政策。2016年以来,通过多举措、宽领域、多渠道解决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边缘户54.7万人全部实现“一人一就业”;享受中央各类政策补助资金37.31亿元,惠及群众179.45万人次,为促进喀什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脱贫摘帽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解决1.14万名贫困残疾人就业;强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累计为1.11万名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累计投入2.23亿元,建设残疾人事业保障中心12个,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10个,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建成120所乡镇农村幸福大院,解决了6014名农村困难老年人托养照料问题,1725所村级农村幸福院托养10035名农村老年人,解决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产业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最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扶贫产业根基,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特色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南达乳业、新疆美嘉等120家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龙头企业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现代农业模式逐步形成,带贫益贫机制逐步显现。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组装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力推动。以文化、旅游为重点的个人消费服务业加快发展,建成一批特色小城镇,发展乡村旅游点、农(牧)家乐,有效带动了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了农产品销售,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格局逐步优化,扶贫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贫困群众精神面貌发生历史性转变。始终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三新”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倡导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感恩教育,各族群众思想观念极大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把主要精力集中放在参与合作组织、发展庭院经济、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上,科学文明健康的现代生活理念逐步形成,“炊有厨、餐有桌、睡有床、学有椅、便有厕”的现代文明方式得到提倡,实现家具进屋84万户,完成67万户卫生厕所建设。12县市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村86个,示范户21.1万户,56万户“美丽庭院”实现挂牌,美丽庭院参与率达到98%以上。
第二节 积累的主要经验
在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下,地委、行政公署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敢于探索、勇于创新,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开创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崭新局面,创造了一些值得推广和借鉴的有益经验。
——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印发《喀什地区各级党政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喀什地区、县市、乡镇、村四级扶贫机构工作职责》等系列文件,明确各级扶贫机构工作职责,压实各级党政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坚持以上率下,地区抓统筹、县市抓落实、乡镇抓落细、村抓落地的工作体系全面构建。印发《关于坚定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三年行动方案》《喀什地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性文件,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政策体系全面构建。坚持到村到户到人,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建立健全集涉农整合资金、地债资金、援疆资金、土地增减挂、农村土地清理、社会捐助为一体的投入体系全面构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自治区党委“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全面构建。聚焦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及时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全面构建。把脱贫攻坚成效作为县市、行业部门、乡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县市自查申请、地区初审、自治区核查和专项评估检查、国家抽查,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全面构建。
——就业扶贫实现新突破。坚持把稳定就业作为持续促进贫困户增收的有效抓手,及时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扶贫书记具体负责、常务副县市长协助管,各级就业专班专职专人推动和帮扶干部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抽调人社等部门组建就业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地区抓统筹、县市抓落实、乡镇抓落细、村级抓落地的工作体系;印发《喀什地区纺织服装和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系列文件,完善企业支持、就业创业补贴、疫情防控保障等政策体系,整合人社、工信、林草、政法和扶贫等资金为一体的投入体系,全社会齐抓共管就业促脱贫的扶贫体系全面形成。贫困人口就业人数由2018年的24.42万人提升到2019年的34.2万人,2020年增加到28.33万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实现54.7万人就业,人年均工资性收入1.2万元以上。
——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得到推广应用。2018年3月,喀什地区先行先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先行开发应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通过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立“静态数据展示、动态数据管理、监督比对审查、监测预警防贫”四位一体的管理平台,实现脱贫攻坚在线指挥、在线分析、在线管理和在线监督。进一步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减轻基层干部工作负担方面等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平台基础。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在地县乡村四级成功应用,得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认可。2019年1月,自治区扶贫办以喀什地区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蓝本,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由地级平台升级为省级平台,在全疆推广应用。
——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和“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先行先试深度应用新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采取因素法和“红、橙、黄、绿”四色预警法实现自动分析、动态管理、即时预警,做到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出现新的贫困和返贫现象,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地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带头蹲点调研、解剖麻雀,提出了“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早阻断”工作要求;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召开全地区现场推进会和视频调度会,常态化深入地县乡村四级调研和现场指导、召开地区行业单位联席会议,为各级党政做好监测预警提供了遵循。
——土地清理收益助力脱贫攻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土地清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与脱贫攻坚最佳结合点,依法依纪清理,坚持公司化运作,加快产业化经营,将农村土地清理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设立专项资金,推进农村土地清理收益再分配,实现维稳、脱贫“两促进”。习近平总书记予以充分肯定:“农村土地清理不亚于一场新的土地革命”。
——提质增效迈上新台阶农业生产实现大丰收。喀什地委、行政公署紧紧聚焦总目标,聚力一产助力脱贫攻坚,坚持“稳粮、优棉、增菜、促经、兴果、强牧”,坚持质量兴农、科技促农、品牌强农,调结构、优品种、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做指导、强服务、抓督进、促实效。组建11个“三农”指导服务组常态化赴县乡村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抓好产前布局引导、抓实产中技术服务、抓细产后促进销售,全地区农业实现大丰收,农业农村工作亮点多、成效显,农业基本盘更加稳固,“三农”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新提高,棉花增产提质取得新进步,蔬菜产业发展达到新高度,特色林果提质增效取得新成果,畜牧产业发展呈现新气象,庭院经济发展达到新水平,农产品畅通销售开创新局面,品牌创建迈上新台阶,农村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改善。
第二章 面临形势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全面准确研判“十四五”喀什地区面临的新形势,抢抓战略机遇期的有利条件,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
第一节 发展的有利条件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三农”发展新篇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新疆工作提供了总遵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文件精神,地委、行政公署出台了《关于印发〈喀什地区30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意见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对全地区农业农村发展作出了新部署;工作重心转移,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找准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明确高标准农田、种业工程、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6方面重点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新支撑;着力加强整乡推进样板工程建设、完善提升“一中心两基地三场所”、创建示范村建设活动,建设美丽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对加快乡村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了新要求;山东、上海、广东、深圳四个省市支援喀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疆内区域协作更加紧密,央企、国企、各类社会组织团体结对帮扶,形成了全方位对口支援喀什的新格局;援疆省市产业梯度转移,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完善“村有合作社(收购点)、乡有分拣中心、县市有配送中心”的购销体系,依托山东“大仓东移”、上海“双线九进”、广东“疆果粤销”、深圳“鹏城百店”等平台,促进农产品直供内地消费市场,为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新动力;喀什地区旅游资源禀赋好、数量多、类型全、品质高、组合优,丰富独特,丝路文化品牌优势凸显,自然景观神奇壮丽、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民族风情浓郁多彩,是打造丝绸之路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和乡村旅游的胜地,加之本地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对特色农产品、个性化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造了新机遇;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等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确保过渡期政策总体稳定,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新保障。
综上所述,喀什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未来一个时期,喀什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南疆支点的地位将更加突出,更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的优势将更加明显,承接国家战略任务的责任将更加重大。全地区上下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喀什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三农”领域表现仍很突出,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短板仍然是农业农村。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农业区域布局、产业结构、品种结构不优,同质化竞争导致比较效益不高的问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还有较大空间,农民持续增收动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不高,体能型多、技能型少,临时就业多、稳定就业少,就近就业多、有组织转移就业少,仍需稳工稳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需提升,农村改厕改厨尚未全面完成,村组道路尚需进一步硬化,干支斗三级渠系防渗率相对较低;村庄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不完善,乡村建设规范和标准还不够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不够。据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监测,全地区尚有47564户220408人人均收入在8000元以下,其中:脱贫户33616户154701人、边缘户13948户65707人。这些脱贫户脱贫成果尚不稳固,仍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一旦产业经营失败,劳动力大量失业,或者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或者家庭支出骤增,将出现返贫致贫,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成果。为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紧抓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接续奋斗,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扎实的措施,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喀什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和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抢抓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带来的重大机遇,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激发内生动力、补齐发展短板为基础,以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会保障、东西协作等为重点,注重产业长期培育、稳定人人有就业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注重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的精准落实,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巩固住、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筑牢乡村振兴基础,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地区统筹、县市抓落实、乡镇抓落地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地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志智”双扶,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5年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地区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得到巩固拓展,脱贫人口生活水平持续提升,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有效运行,返贫致贫现象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第四章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第一节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整体稳定
继续落实“四个不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坚持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坚持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坚持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扎实推进“八个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认识上衔接、观念上衔接、规划上衔接、措施上衔接、政策上衔接、产业上衔接、机制上衔接、体制上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衡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完善优化帮扶政策。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当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脱贫攻坚期间给予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加强对乡村振兴帮扶的支持主导。领导带头包联。建立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实行地、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包县联乡到村,继续推动各级“五个一”包联帮扶,督促所联系的县、乡、村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压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四级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深化“两个全覆盖”。继续坚持地区、县市党政机关、中央、自治区驻喀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定点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单位精准帮扶全覆盖工程和干部精准帮扶“4321”全覆盖工程,适当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开展区内协作。继续保持现有区内协作县市结对关系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互访力度,深入开展产业、就业、人才培育等扶持,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更大效果。推动包村联户。持续开展结对包联,完善“一对一”帮扶机制。持续推进结对帮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定期对区内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援疆、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继续发挥好东西部扶贫协作作用,巩固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消费扶贫、劳务扶贫、教育扶贫和文化扶贫等关键领域已有成果,接续深化有效帮扶机制,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援疆帮扶。继续保持现有对口援疆支援体系不变,优化支援帮扶方式,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援建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技术交流、智力支援,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授受双方共建产业园区,促进区内不同区域间的经济内循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开展企业帮扶。继续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协助地区工商联组织全国民营企业助推南疆发展大会。组织社会帮扶。支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爱心人士等各类组织和人士参与帮扶,建立稳定帮扶关系,从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作为。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持“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未贫先防、突贫速扶、常态清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全体乡村人口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状况开展动态监测。紧盯“两个高于”增速目标,补齐收入短板,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全面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市党委、政府担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确保监测帮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乡村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稳定防返贫监测队伍,相关部门推进数据比对、信息预警和行业帮扶,实现年度“两高于”增速目标,将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比例降至最低,促进乡村人口持续稳定全面增收,共同推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各项政策机制落地见效。
加强动态监测,做到“应纳尽纳”。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社会信息补充“四种监测方式”,对全体农村户籍人口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深度应用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提升数字化监测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户扫码自主报贫系统宣传应用,持续落实行业部门数据筛查预警机制,提高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时效性。对符合纳入条件的监测对象要精准识别,应纳尽纳。
精准因户施策,杜绝“体外循环”。以家庭为单位,聚焦主要致贫返贫风险因素,科学制定“一户一策”。以产业、就业、综合保障兜底为抓手,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解决什么困难的原则,因户因人施策,确保到户到人、精准管用。实现精准施策、应扶尽扶,杜绝“体外循环”。
坚持实事求是,稳定消除风险。在退出环节加强入户核实和分析研判,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监测线,饮水安全、就业达标,基本医疗、教育、安全住房有保障,产业项目失败、残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因素带来的影响消除,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据实稳定消除风险。地县乡村对风险化解措施要继续跟踪监测,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防贫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地县乡村四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地区相关部门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消除风险。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第三节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针对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把握保障标准,统筹整合资源,切实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坚持“地区统筹、县市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体制机制,落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水平,落实控辍保学招生入学、联保联控、核查劝返、特殊教育保障、质量提升等五项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持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落实好学前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大病专项救治,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推进医疗保障“一单式”结算;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统筹完善农村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与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与定额资助,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过渡期内根据实际,享受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政策。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水平,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补助政策的延续性,建立农村危房安全动态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信息,落实自治区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巩固“安全饮水”有保障水平,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建立健全后续管护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四节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形成了大量扶贫项目资产,在夯实农村基础设施、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管理好、使用好这些扶贫项目资产,让这些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效益,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级分类建立资产台账,形成“一总四分”台账(即:县市扶贫项目总台账,行业部门、乡镇、村、户四类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精准分级分类管理。对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科学精准分类,将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进行管理。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职责、细化管理经营举措、压实管护责任。
依法依规确权登记。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149号)、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乡村振兴局地委农办地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准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公益性资产,产权归属为县行业部门和乡镇的公益性资产,纳入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核算管理;产权归属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纳入村集体经济核算范围,通过农经部门“三资”系统进行登记和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要求核算管理;经营性资产,原则上全部确权到村,纳入村集体经济核算范围,通过农经部门“三资”系统进行登记和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要求核算管理,乡镇承担监管责任,村集体承担主体责任;到户类资产,县乡村三级进行资产清查登记,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资金更好发挥效益。
加强后续管护运营。落实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的日常监管责任。确权到村的扶贫项目资产,村级组织履行监管责任。做好运营主体确认、明晰权利责任、强化防控风险、落实管护责任等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第五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结合防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开展常态化帮扶工作,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和消除返致贫风险,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根据基层摸排实际情况,结合平台预警数据,针对低收入风险户,相关行业部门根据业务职责和风险类型分类施策,以引导性、支持性政策为主,特惠政策为辅,重点在产业就业、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综合保障、防贫保险、扶志扶智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实施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给予资金、项目、技术等帮扶。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出列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对有创业意愿、有发展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积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地县制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对发展适度规模产业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给予政策奖补,由精准到人到精准到业。
实施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发挥对口援疆、区内协作、“万企兴万村”等帮扶机制,通过有组织转移就业、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及大力推行以工代赈等方式,帮助其稳定就业,实现一人一岗。统筹使用公益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多渠道安置监测对象就业。加强监测对象的就业技能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落实医疗保障。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进行倾斜支付。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继续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制度,加大救治救助力度,确保重大疾病、地方病、传染病救治救助全覆盖。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纳入低保范围)及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报销政策,确保不因病返贫致贫。
落实教育资助。对因教育支出过大导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给予教育资助,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每年3000元/生安排“雨露计划”补助;统筹使用援疆资金和县市财政资金等,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因学返贫致贫。持续实施好援疆资金资助疆外大学生政策,落实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激励和引导广大学子积极进取,使乡村振兴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落实搬迁帮扶。对大中型安置区实施全覆盖监测,积极协调落实搬迁群众子女就学、搬迁群众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政策,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深入开展就业帮扶;积极协调落实搬迁方面涉及到的其他政策;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落实兜底保障。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给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社会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监测对象落实渐退期政策。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落实健康帮扶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入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落实社会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支持能人返乡创业,建设就业帮扶车间,促进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支持脱贫群众通过入社务工、入股分红等模式增加收入,筑牢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基础。引导民营企业兼顾做好易致贫返贫人口的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公益帮扶。发挥好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作用,促进帮扶供需有效对接,定期对结对户沟通联系,帮助结对户想办法、出点子,鼓励结对户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等。
落实金融帮扶。积极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落实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协调开展防贫保险试点工作。
坚持扶志扶智。对自强不息、稳定致富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政府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引导相关行业部门、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精准帮扶的强大工作合力。
第五章 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第一节 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发展乡村产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根基,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突出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稳粮、优棉、增菜、促经、兴果、强牧”,集中优势资源,在特色种养、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旅游等重点产业上精准发力,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突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增收,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地区一二三产增加值年均增长6%左右,到2025年,实现乡村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初步实现“产业兴旺”。
坚决保障粮食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719万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先支持土地平整与高效节水一体化推进,到2025年,新增高标准农田300万亩,总量达到685万亩以上。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集中打造疏勒、伽师、岳普湖、麦盖提、莎车、巴楚县粮食主产区,确保粮、棉、肉、菜等供给安全,到2025年,冬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在350万亩、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350万亩左右,到2025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40万吨以上,其中小麦总产量稳定在160万吨左右。
大力实施种业工程。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农业良种工程,抓好小麦良种繁育体系和果树种质资源圃、良种采穗圃建设,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巩固和新建一批农作物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中心,构建种质资源合理有效、统一管理体系,着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地县组建国有公司,对苗木种子集中管理、统一培育;组建农作物种业公司,落实棉花、玉米、小麦、瓜菜等农作物良种繁育和推广;组建种质资源公司,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大“伽师县”系列品种等具有地方特色濒危物种保护力度,建立林果等杂交良种种质资源圃;地区国资委全程加强指导,完善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覆盖100%,实现羊核心种自给率达到90%以上。
建立产业区域优势。在前期种养规模基础上,依据本地资源优势和市场供给导向,进一步调优产业产品结构,做大做强现代种养业,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形成农产品比较优势。优化林果产业布局,巩固提升红枣、核桃、巴旦姆等喀什地区特色优势干果树种种植,大力发展苹果、葡萄、新梅、石榴等鲜果树种种植,稳妥推进樱桃、杏李、无花果、开心果等特色林果树种种植,到2025年,林果总面积稳定在640万亩,果品产量达到230万吨以上。优化畜牧产业布局,推行良种繁育中心 养殖小区(合作社、场) 养殖户(脱贫户)的生产模式,以良种繁育中心为依托,以养殖小区集中育肥为重点,以规范畜禽屠宰为抓手,以市场销售为突破,建立健全畜牧业全产业链,弥补发展短板,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大力开展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提升畜禽产品供给能力,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力争用5年的时间,建成喀什市、莎车县肉羊产业园、疏勒县肉牛产业链基地,打造全疆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区畜牧业集群。到2025年,牲畜存栏936万头(只)、出栏960万头(只),家禽存栏达到4100万只(羽)、出栏达到1.3亿只(羽),肉奶蛋产量分别达到37.5万吨、18.35万吨和11万吨。优化特色经济作物布局,发展以西甜瓜、小茴香、中草药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到2025年,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品质产能明显提升。优化棉花产业布局,积极引导退出风险棉区,压缩次宜棉区,巩固宜棉区,支持发展优势棉区,建立以疏勒、伽师、岳普湖、麦盖提、莎车、巴楚县为主的优质棉主产区,重点培育发展优势高产棉区,打造优质棉花基地,到2025年,棉花面积优化到500万亩,棉花机采率达到8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模式达到90%以上。推进蔬菜集约化生产,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集约化发展设施农业,以“春提早、夏排开、秋延后、冬补缺”为主要生产模式,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加快优质蔬菜基地建设,到2025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其中露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温室大棚达到8万座,大拱棚达到80万座。
大力推进产业基地建设。一是推进畜牧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每村建设1个养殖小区,或相邻的2—3个村联合建设。鼓励在原有良繁中心基础上利用预留土地扩大养殖规模,生产母羊全部由现良繁中心供应,良种羊核心群全部植入芯片,实行智能化管理,巩固拓展肉羊产业。鼓励以多元投资的方式共通肉牛产业链、稳步提升家禽产业、推动生猪产业保持健康发展、奶业发展结构持续优化,加快构建现代化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根据养殖规模配建饲草料基地450万亩,推动集饲草料种植→良种繁育中心→养殖场(合作社、小区)→屠宰加工→批发(冷链、物流)→销售(直销 电商平台)的“种、养、加、销”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二是推进粮棉瓜菜基地建设,各县市至少创建1个粮棉瓜菜、设施农业及特色作物种植示范区,选用优质优良品种,配套集成先进高效生产技术开展示范推广,引领科技兴农战略深入实施。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推广小麦、玉米、棉花、特色经济作物(含瓜菜)“四个百万亩”“良地+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技术模式,建设生产全程机械化、投入品施用精准化、田间管理智能化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三是推进林果基地建设,对现有582.64万亩林果全面落实提质增效措施,加强低产低效园改造,全面完成密植园疏密20.68万亩、补植补造566.78万株、嫁接改优462.87万株的低产低效园改造任务。增加优质高端特色果品供给,提升鲜食果品四季均衡上市供给保障能力,构建现代化“产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全力推进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按照“粮头食尾、农头工尾”要求,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高附加值,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乡村生产车间、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培植龙头、壮大基地、打造品牌、带动农户的思路,突出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农作物制种扩繁、粮食产品精深加工、棉花纺织、瓜菜育苗和特色农作物生产加工为重点,积极对接援疆省市引进加工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更多当地就业。积极引进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引导加工产能向林果、棉花、畜禽、粮油等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促进加工企业向特色产业园区集中,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力争“十四五”末形成一批产值过亿元的骨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级13家、自治区级70家、地区级180家,力争全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90%以上,精深加工率达到35%以上。
提升本地农业品牌产品影响力。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塑造喀什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着力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到2025年,力争累计创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10个以上、累计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22个以上。注重知名品牌的宣传、推广、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许可备案,鼓励和引导企业规范、合法使用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提升品牌溢价,带动提升喀什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用率。
强化科学技术和人才支撑。注重科技兴农、人才强农,增加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设备投入,加强农业先进人才、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的引进,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不断强化农业科学技术实践运用、指导和推广,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核心竞争力。大力实施“智慧农业”,运用互联网遥感技术、云计算、“一体化平台”等,建立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实现生产全过程监测预警和决策辅助。推进喀什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示范引领带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整体产业现代化、专业化水平。继续完善县有农技推广中心、乡有农技站、村有技术服务队的三级农业服务体系,在每个县建设1个现代林果科技实训基地,健全县市林果工作机构,配齐林果技术服务队。巩固和发展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劲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每个蔬菜专业村配置1—2名瓜菜农民技术指导员。通过宣传引导、技术培训、金融支持、平台搭建等多种方式,积极扶持大学生返乡投身农业创业创新,为乡村振兴壮大力量。
打造现代化市场服务体系。做好农业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主体到乡村布局,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运用,推动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继续落实大宗农副产品托市收购政策,完善“村有合作社(收购点)、乡有分拣中心、县市有配送中心”的购销体系,完善绿色储藏、动态保鲜、快速预冷、节能干燥等基础支撑。依托山东“大仓东移”、上海“双线九进”、广东“疆果粤销”、深圳“鹏城百店”等平台,加快在内地区域性中心城市布局建设农产品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和分仓,设立一批喀什特色农产品直营店、加盟店,推动喀什企业、合作社与援疆省市农产品经销商、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促进农产品直供内地消费市场。
大力开发旅游产业。坚持“旅游兴喀”战略,建设“一带一路”核心区南疆支点的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提升创建喀什市、塔什库尔干县、泽普县3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功能,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完善旅游信息服务,拓展旅游市场营销,推动“旅游 ”和“ 旅游”,力争年均接待游客不少于1500万人次。围绕农村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和农业传统旅游,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景区配套服务功能,全面补齐“吃住行游购娱”短板,各县市每年打造1—2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5个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旅游示范村。
第二节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强化县级党委统筹,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精准施策。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投入机制,用好中央、自治区扶持村级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等,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的作用。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多渠道争取帮扶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引进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到村办厂,扶持村办“短平快”小产业,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增强村级自我“造血”功能,壮大村集体经济。
第三节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理念,全面推进实施就业优先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举,作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中之重,紧盯“人、岗、资”三项重点,聚焦底数清、成效好两个关键环节,紧盯就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两个薄弱环节,守牢“一人一岗”和衔接项目资金用工“两不拖欠”两条底线,健全完善就业帮扶长效机制,锚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新目标,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一人一岗”就业成果,不断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实现脱贫劳动力从“有工作”到“好工作”的逐步转变,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进“一人一岗”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持续扩大就业规模。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举,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尤其是做好新毕业大中专毕业生中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过渡期内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到2025年具备就业条件的脱贫人口一人一岗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依托喀什经济开发区、县市工业园区和乡村产业发展,培育涉农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帮扶车间等方面,建立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发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拓宽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渠道。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动员脱贫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壮大升级,可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给予奖补。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活动,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
强化疆内外有组织转移就业力度。健全有序输出工作机制,发挥对口援疆、区内协作等机制,积极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搭建定向输出和订单用工合作平台,培育和发展乡镇、村级劳务经济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多措并举开发疆内外就业岗位。依托“万企兴万村”,积极动员帮扶企业与结对帮扶村所在县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深化拓展劳务帮扶成效,积极做好劳务对接协调和服务工作,在稳住现有疆内外务工的脱贫人口基础上,积极开发更多适合脱贫人口就业岗位,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中央衔接资金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疆内跨地州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自治区衔接资金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各县市根据路途远近等情况自行确定,不断扩大疆外和疆内跨地州转移就业成果。
持续推进“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坚持就业导向、需求导向,过渡期内开展“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摸清底数,会同行业部门做好动态监测,掌握就业需求,分别建立实名制清单。加强岗位归集,强化政策落实,分类开展就业帮扶,对“雨露计划”毕业生做好跟踪服务,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简化农民工创业项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用足用好扶持政策,鼓励脱贫人员等群众创办小商店、小饭店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全方位支持。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快推进创业型县市、返乡创业园等各类平台建设,培育创业企业发展壮大,成为本地市场主体,带动多渠道创业并带动就业。
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统筹用好公共设施维护、村级公共服务、疫情防控等领域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动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用好衔接资金支持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岗位统筹管理,保持同一区域内类似岗位间聘任标准,待遇保障水平等基本统一,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政策。
培树特色劳务品牌。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结合各县市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分级培育自治区、地区、县市三级劳务品牌,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对认定为“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单位”,给予每个劳务品牌30万元资金支持。到2025年,健全劳务品牌培育体系、推动劳务品牌壮大升级,全地区打造1至2个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和产业容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持续推进技能培训。推行以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托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加大农学、纺织、建筑、电子信息、电子商务、旅游等专业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依托喀什技师学院和县市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大力开展就业实用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支专业技能型大军;依托农业产业示范园、产业实训基地、各类企业推进新型学徒制,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筑领域技术工种、旅游康养技能提升、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新疆馕师培育等,分层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培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大力推广订单、定岗、定向、定人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促进更高质量持续稳定就业增收。
第四节 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硬化路和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全覆盖,打通“最后1米连心路”。深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规范化改造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进一步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按照“三通一标”的建设要求,同步提高生产、生活用电质量供电可靠性。推进农村“煤改电”工程,鼓励推广应用小型能源设施,制定农村电供暖补贴政策,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地区4g通信基站、光纤宽带、广播电视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全面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无线数字化覆盖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升级,试点5g网络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加快邮政快递进村工程,大力推进农资进村、农产品进城,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加快布局由县市、乡镇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智能快件箱项目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各种合作模式推进快递进村,打通快递到家最后100米。到2025年,村组通道路硬化率达到7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8.5%、99.5%。
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做好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按照“两有两化四防”基本要求,立足整顿、完善、巩固、提高,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做好新改建户厕验收,推动农村户厕改建。建立完善地、县、乡、村四级农村改厕实名制管理台账,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运维管理,建立“县有管护中心、乡镇有管护站、村有管护队”的三级运维体系。推进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培育和引进社会化服务队伍,配备粪污清运设备,采用“无害化处理 定期清掏”方式,就地消纳、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强化农民群众主体责任。探索与化肥减量增效互补,实现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绿色农业发展相统筹。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
持续提升污水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村容整洁、污水不乱排为目标,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城郊融合类村庄鼓励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处理,在集聚提升类村庄采取统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方式收集处理,其他类村庄分区域采取大集中、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生态治理保护,定期开展农村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工作,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严禁随意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到2025年,确保全地区农村污水处理率达30%左右。
持续提升垃圾治理水平。加大村级垃圾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配置建设,大力推广“户集、村收”垃圾处理模式,稳步推广无害化防渗处理技术,构建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利用、就地消纳模式。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0%。
全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按照“中心村—示范村—美丽乡村整乡梯次推进”建设思路,有序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村组巷道及入户路面硬化,配套村庄道路照明设施。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庭院闲置土地发展庭院经济,加快推进一畦菜、一片园、一架葡萄“三个一”庭院经济。全面推进生产区、生活区、养殖区“三区分离”,实施农村“四旁”绿化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打造“一村一亮点、一村一街(巷)”“四美两园”的美丽乡村,切实推进村庄由“外在美”向“内在美”,由“一时美”向“四季美”,由“个体美”向“全面美”转变。到2025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建成300个美丽乡村。
健全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完善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保洁、绿化等农村人居环境运维管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编制责任清单,制定运维管护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接受群众监督。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社会化运维机制,鼓励将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整体打包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维、一体化管护。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志愿服务,开展积分兑换评比等活动,通过一村一年一事、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第五节 着力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充分激发脱贫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引导脱贫群众发挥主体作用,持续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
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注重增强脱贫群众勤劳致富的自我意识和发展观念。加强感恩教育。根据不同群体、阶段任务,采取全覆盖式宣讲和感党恩巡回宣讲,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帮助群众算清资金账、增收账、惠民政策账,确保群众记得住、讲得清、说得明,努力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不断增强群众的感恩意识。现代文化引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建设,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新疆“四史”教育培训为基础,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利用每个村建设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疆“四史”馆,常态化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注重培育良好生活习惯和文明乡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形成倡导新风尚、树立新气象、建立新秩序的鲜明导向,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激发内生动力。用好周一升国旗宣讲等活动载体,强化国语、帮扶政策、劳动技能等培训,用身边先进典型、感人事迹教育身边人,形成自强自力的精神风貌,克服“等靠要”思想。采用生产奖补、就业补助、以工代赈等帮扶方式,杜绝政策养懒汉现象的发生;在乡村治理中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红黑榜”等做法,对有“不勤劳、不孝顺、不文明”等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实行反向约束,营造积极向上、劳动致富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
提升发展能力。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提升发展能力相结合,注重提高脱贫群众劳动技能和致富本领。强化培训提升本领。引导脱贫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推动脱贫家庭劳动力掌握更多实用技能,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能力。根据脱贫群众技能需求、发展意愿等,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有针对性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送文化下乡、送技术上门,提升脱贫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增强致富本领,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成果。大力实施“文化帮扶”。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中华文化标识的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促进中华优秀文化进边疆、进基层、进校园、进景区,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提升脱贫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健全基层文化服务网络,提升乡(镇)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延伸。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安全健康等科技知识和观念,大力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培育一批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深入实施“雨露计划”行动。深入实施“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面向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家庭,开展从教育培训到促进就业全链条、一体式帮扶,不断拓展就业渠道,让更多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和乡村创新创业实用人才,积极引进疆外农业发达地区的农民技术员,加快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业专业化人才队伍。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和“一户一个明白人”培训工程,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围绕区域粮食、棉花、蔬菜、林果、畜牧、特色经济作物等六大主导产业,以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培训重点,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成效,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第六节 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以12县市96个易地搬迁安置区为重点,聚焦大中型安置区,按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的原则做好后续扶持,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融得进、逐步能致富”。
突出抓好安置区就业帮扶。加大对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就业情况的动态监测预警,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加大各项就业补助政策落实力度,引导当地企业和用人单位吸纳搬迁劳动力,对于吸纳搬迁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在融资贷款等要素保障支持方面给予一定倾斜。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积极支持搬迁群众创业,鼓励劳动者从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创业,带动更多劳动力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叶城县、莎车县、巴楚县大中型安置区提升、新建一批配套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地、林果和畜牧业基地。鼓励和引导农村小微型安置区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种植业、设施农业、养殖业、农林畜加工等特色产业,实现每个安置区至少有1项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发展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型业态,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提升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水平。支持迁入地根据人口规模变化,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合理配置教师、医疗服务队伍等资源,充分利用农村幸福大院、乡镇敬老院,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平等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完善安置区红白理事会建设,发挥村民服务中心作用,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红白喜事场所、墓地不足的问题。按照地区“快递进村工程”,加快推进安置区快递全覆盖,推动金融、电信、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和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尽快覆盖到安置区。
提升安置区社区治理整体水平。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构建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和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加强搬迁群众户籍管理,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引导搬迁群众将户籍迁移落户至迁入地,确保搬迁群众享有与居住地居民同等权利。妥善处理好搬迁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处理好安置区新老居民之间的关系,解决好矛盾纠纷,促进邻里融入,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常态化开展感恩教育,建立关爱机制,帮助搬迁群众更好融入当地。
充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搬迁群众享受的迁出地承包地山林地的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等各种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等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严格执行安置住房交易限制期限有关规定,规范安置住房出租行为,保障搬迁群众安置住房合法权益。支持各县市探索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的政策。
促进安置区开放融合发展。以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新疆“四史”教育培训为基础,在安置区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疆“四史”馆作用,常态化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倡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注重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乡风,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宣传及文化交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劳动模范推荐和宣传等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教育引导搬迁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
第七节 夯实生态基础发展生态产业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生态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两手抓”,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推进林业惠民政策落实,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生态建设与巩固脱贫成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充分发挥农村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生态产业,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双赢”。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有效保护林业资源的前提下,发挥林业生态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群众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采取“林 果”“林 菜”“林 禽”“林 旅”等立体循环模式,大力发展林下蔬菜、林下生态养殖、林下旅游等林下经济和林特产业。发展壮大生态产业。持续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乡村振兴,深度挖掘生态产业潜力,积极培育并壮大生态产业,发展林产品加工、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重点发展以核桃、新梅、无花果、樱桃、葡萄、苹果等为主的经济林。拓展生态产业链,打造一批林业产业支撑、环境优美、宜居宜游宜业的特色产业型旅游小镇,通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旅游”,带动当地群众广泛参与,构建旅游富民产业体系。
进一步完善护林员制度。强化生态管护人员考核管理,最大限度吸收脱贫低收入人口在生态保护上实现就业增收。继续实施生态护林员选聘制度。按照“县统筹、乡镇聘、村管理”的生态护林员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让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参与生态管理工作,织密生态保护网,实现脱贫群众生态增收、在家门口致富。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培训体制机制,围绕生态护林员日常巡护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森林火灾与常见病虫害防范、常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识别、森林抚育知识、林下种养殖技术等重点,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履职能力。
切实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继续推进禁牧、草畜平衡等生态补偿政策的落实,全面推进实施好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持续厚植生态优势,释放绿色发展红利,把绿水青山真正变为农民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抓好退化草原修复治理,巩固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厚植绿色生态产业,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促进低收入人口政策性增收。
积极探索生态增收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创新林业资源增收模式,放大生态帮扶效应。在确保生态红线、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资源,着力打造乡村旅游点,引导和带动周边农户从事农(林)家乐经营、民宿服务、土特产品制售等旅游配套服务,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促进低收入人口自主创业和就业,让低收入群众搭上“旅游致富快车”。充分发挥乡村民族民俗文化、丝路文化和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积极推广“农(林)业 ”“生态 ”“旅游 ”等模式,推进农(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采摘、休闲体验、科普教育、文化创意等业态,积极创建休闲农(林)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相对集中、业态丰富、功能完善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乡村旅游产业园,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推动区域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第八节 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不断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快递等基础设施。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广泛开展农村“四旁”绿化,稳步推进“煤改电”工程,做好村委会电采暖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升教育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加强地方病、职业病、传染病防治救治,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健康美丽喀什。加大教师招聘和能力提升力度,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加强各学段各学科和成人国语教育,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加大偏远山区通讯、网络覆盖,推进4g网络向5g网络升级,实现4g网络基本覆盖城乡区域,支持农村宽带建设,着力缩小偏远山区乡村“数字鸿沟”,让公共服务给各族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章 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第一节 集中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
从喀什地区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测、典型引领,统筹乡村振兴整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以县域为主体,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按照“抓两头、促中间”思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以《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标准(试行)》为标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现代农业、提质乡村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创优公共服务、完善乡村治理和建设乡村人才队伍,加快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从村集体经济、人居环境、乡村产业、村庄规划、村党组织等方面综合衡量,在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每县每年按照行政村总数8%选择一批村(共约200个)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重点发展特色突出、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推动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壮大村集体经济。突出地域特色,保护乡土风貌;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农村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建设,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总结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多样化的乡村振兴建设经验成果,为全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路子。
示范村:重点是建设“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特色产品,推行绿色化标准化生产,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持续增收,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
示范乡镇:重点发展“一乡一特色”乡村产业,引进培育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布局加工产能,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乡村集聚发展,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保护修复乡村生态,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逐步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发挥好乡镇服务带动作用。
第二节 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援疆、区内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继续发挥好东西部协作作用,巩固帮扶成果,拓展帮扶领域,接续深化有效帮扶机制,深化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协作,创新协作方式,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化援疆帮扶。继续保持现有对口援疆支援体系不变,优化支援帮扶方式,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援建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技术交流、智力支援,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授受双方共建产业园区,促进区内不同区域间的经济内循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开展区内协作。继续保持现有区内协作县市结对关系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互访力度,深入开展产业、就业、人才培育等扶持,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更大效果。
开展企业帮扶。继续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到乡村投资产业、参与乡村建设、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动员民营企业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策划组织民营企业助推南疆发展大会。
组织社会帮扶。支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爱心人士等各类组织和人士参与帮扶,建立稳定帮扶关系,从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作为。
第三节 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
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单位和自治区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和配合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自治区定点帮扶单位继续加大对地区各帮扶县市的定点帮扶力度。
优化地区、县市两级部门联系包联帮扶机制。明确定点帮扶责任,调整优化地区、县市两级部门和干部联系包联帮扶机制。定点帮扶单位重点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第四节 深入推进兵地融合发展
坚持兵地一盘棋、规划一张图、建设一张网。持续加强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兵地区域协调联动,推动构建兵地间相互融通互补的发展体系,加大兵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优势互补、产业关联、梯度发展的区域合作体系,不断提升兵地融合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全力支持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全面推进兵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干部人才等方面的融合发展,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深度嵌入、优势互补。支持兵地双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特色鲜明、成长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扶持兵地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发挥兵团农业产业和技术优势,加强农业技术人才互通交流、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共建一批高标准林果示范园和高效设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加大兵地产业间合作,以兵团和地方相邻乡镇和团场为切入点,共同建设高效农业和优质棉、林果业、畜牧业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建立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区域设施农业和畜牧业提质增效,推进兵地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第五节 持续推进消费帮扶活动
积极动员对口援疆省市、区内协作县(市、区)、各级帮扶单位、社会力量、民营企业通过定向采购、以买代帮、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产销衔接方式,带动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和服务消费。鼓励引导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赴对口援疆省市开设喀什特色产品直供点,举办优质特色9001诚信金沙的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与对口援疆省市商超、电商平台、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帮助喀什打造一批特色品牌。积极举办9001诚信金沙的产品展示会、博览会、贸易洽谈会等活动,搭建消费协作“线上 线下”直购平台。持续扩大文化旅游和劳动力购买等服务消费。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统一集中领导
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地区统筹、县市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保持机构队伍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与“十四五”总体规划衔接统一,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充分吸纳脱贫攻坚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精准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制定好“路线图”“施工图”“任务书”,将脱贫后待完成的任务、工程项目等纳入实施方案。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科学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接续推进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新动力、新保障。
做好考核机制衔接。严格落实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和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要求,围绕“三落实一巩固”,紧扣“八个重点”,做到“九个聚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地区绩效考核范围,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分级分类,围绕乡村振兴总体要求,聚焦年度性或阶段性重点任务、重大工作、重要举措开展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多方参与、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内容的可度量性;坚持注重实效、结果导向、奖惩并举,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促使考核对象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加强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强化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考核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注重考核实效,坚决防止出现考核层层加码现象发生。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管用有效的体制机制要继续坚持,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满足服务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继续坚持地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深入援疆帮扶、定点帮扶、区内协作,统筹推进其他社会帮扶,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就业帮扶、公益帮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地县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体系,保持干部队伍稳定,加大培训力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节 加强政策体系有效衔接
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用好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2023年,继续延续并用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2024年—2025年,按照整合试点政策实施范围调整情况,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平稳过渡。继续实行贷款贴息和政府采购政策,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引导援疆资金向“三农”领域倾斜,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的精准滴灌作用,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对2020年及以前发放的扶贫再贷款在乡村振兴阶段可按规定展期,加大对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产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优势产业,助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政策,保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现行机制基本稳定,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财政资金对贷款适当贴息,合理确定贴息比例,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优势特色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金沙集团1862cc的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探索确权不确地,鼓励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土地资源变资产,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过渡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继续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跨省域调剂政策,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2022年全地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2.5%以上,2023年达到13%以上,2024年达到14%以上;到“十四五”期末,全地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5%以上或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自治区、地区三级培训计划、“三区人才支教”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学生免费培训计划优先向基层倾斜。积极探索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实行“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适当放宽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员招录(招聘)条件。可根据实际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退役士兵招录(招聘)。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乡土人才培育工程,继续加强建设农技推广、经营管理、实用专业人才队伍,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户生产技术型人才。畅通人才下乡渠道,引导城市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大力推进文化润疆,坚持智志双扶,强化脱贫群众形势教育和感恩教育,增强“五个认同”,激发内生动力,提高文明程度,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更持久的干劲和动能。
第四节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规划的有效衔接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保持攻坚态势不减弱,确保真抓实干、一抓到底,取得实效,圆满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地县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四级书记一起抓,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农村工作领导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地、县、乡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整合优化工作力量和运行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法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推动相关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统筹谋划、典型带动,平稳有序推进。聚焦阶段任务,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重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政策创新,为实现具有喀什特色的乡村振兴布好局。科学把握节奏力度,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基础,合理设定任务目标任务。不贪大求快,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避免负债搞建设,防止刮风搞运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建设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搞整齐划一,成熟一个推动一个。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特征,顺应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按照规划目标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利用好各类传播媒介,宣传好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和各县市、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继续做好“美丽乡村”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讲好乡村故事,振奋干部群众精神,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