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卡拉苏口岸限定区域范围,提高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水平,确保边防检查勤务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口岸安全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卡拉苏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办法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划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进行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结合卡拉苏口岸实际,卡拉苏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划定为卡拉苏口岸联检现场区域、卡拉苏口岸孔道及孔道两侧铁丝网以内区域、卡拉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门前哨中塔83号界碑道路(g314国道)中心线两侧铁丝网以内和执勤查验区域。出境方向从联检大厅出境入口处、一站式查验场所出境通道到联检现场区域连接孔道至国门前哨区域,入境方向从国门前哨区域连接孔道到联检现场区域至联检大厅入境出口、一站式查验场所入境通道。
三、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之规定: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边防检查站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要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六条和第二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出入国(边)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检查,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等职责。
根据《关于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边防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境〔2013〕1500号)第十二条之规定:(一)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口岸限定区域。口岸限定区域应当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进行划定,范围包括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候检区域以及需要限制非出境入境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其他区域。(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会同口岸有关管理部门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或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三)为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通过巡查、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并会同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四)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应当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出。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凭工作证件或者制服(执勤标识)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提供便利。
四、本通告由卡拉苏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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